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阐明了在决定稿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的几点,其中一点是抓住重点,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凸显改革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刻认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指引。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抓住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改革的关键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抓住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改革的关键,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标志着我们党对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对制度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凝结着党领导人民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承载着党的政治理想、政治目标、政治纲领、施政方略,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这一先进制度并不是一经建立就成熟定型、尽善尽美,而是需要在改革中日益巩固、完善和发展。随着实践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制度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美丽中国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只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继续完善和发展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才能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要求。《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向,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这一总目标既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一脉相承,又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相衔接,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明确了目标导向。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突出体制机制改革,是改革不断深化、向深度进军的必然要求。运用改革的方式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完成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是改革顺利推进、改革成果及时巩固的有效路径。《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其中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提出的改革举措。我们要扭住体制机制改革这个重点,不断健全已有制度,把制度探索创新的成果纳入系统化、整体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果,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的根本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也更重,需要制度建设在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立破并举、先立后破。围绕制度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思路是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具体来说,对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等根本制度,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基本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对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重要制度,要加大创新力度。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使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抓住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阐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时作了重申。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是我们党在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论断。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对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具有重大意义。
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是因为经济体制是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体制的连接点和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决定了各领域的体制都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都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因此,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只有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通过经济体制与其他各领域体制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对其他领域改革形成牵引,才能实现改革的全面深化和系统推进。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中,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例如,2018年全面实施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就同简政放权改革相联动,牵涉到从微观经营主体到宏观管理机制、从规章制度细则到全局调控运行,构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连的一条纽带,大大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激发了全社会内生动力。
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战略选择。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对经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建设仍然是全党的中心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使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布局方向、调整机制更加清晰,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壮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日益健全,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2023年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84亿户。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加速形成。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等更加灵活有效,使我国经济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始终位居前列。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科技自立自强成果加速涌现,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粮食、能源安全等得到巩固。正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展开、系统性推进,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就,才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
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是解决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的客观要求。当前,受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持续健全,我国经济迈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经济体量和发展质量迈上新的台阶。然而,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少集中在经济领域,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远远没有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例如,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体系整体大而不强、全而不精,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仍存短板。马克思曾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只有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发展矛盾和问题,才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来说,如果制度建设是主线和主要矛盾,那么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要着力通过制度建设在经济体制同其他体制之间建立密切的关联性。经济体制改革是制度建设的关键点,要加强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制度建设的有机衔接。要着力发挥制度建设同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协同性,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促进制度建设有破有立、串点成线,使改革举措全面覆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扭住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紧扣“七个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又注重系统集成、全面深化,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着力创造各领域改革互动并进的良好局面,提升改革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