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 (欧阳易佳)记者从水利部获悉,近日,海河流域全面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监测数据显示,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较2015年减少29%。
近年来,海河流域持续实施华北地区及相关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形成了“一减一增”系统治理模式和“节、控、换、补、管”系统治理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与2015年的上一轮划定成果相比,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减少29%,地下水超采量和严重超采区面积大幅减少。根据本次划定成果,海河流域内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分布于京冀晋豫鲁5省市,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分布于津冀豫鲁4省市,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在流域范围内无超采区。
海河水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利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切实履行流域管理机构职责,持续推动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实现采补平衡,为推动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