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亟需加快
发布时间:2025-03-19 19:43:1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1032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为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2012年,原农业部组织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先后分七批发布了18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212个县(市、区),有力推动了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

  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智慧,具有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多重价值,加强其挖掘认定对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自信和乡村文化振兴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不断加大,但在认定上步伐仍亟待加快。考虑到我国广阔的地域和悠久的农耕历史,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利用仍有巨大潜力。我国现有2843个县级行政区,在绝大部分地区农业都是当地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优秀农业文化遗产世代传承,极具保护利用价值。

  以县域为统计单元,目前的18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只有极个别地方有2项。除了已获得认定的212个县级行政区,我国至少还有2600多个县级行政区,其中绝大多数都有农业文化遗产值得发掘和认定。按照目前两年认定一批、一批认定50项(2023年认定了50项,之前则更少)的节奏,即使每个县级行政区只认定1项,实现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县级行政区全覆盖也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还不包括很多农耕文化丰富的县级行政区具备多项农业文化遗产的情形。很显然,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不可能给我们十分宽裕的时间来有效保护这些农业文化遗产。

  我国自古以农立国,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到乡村文化振兴,各部门也积极推动乡村文化保护。比较而言,其他类型的乡村文化遗产认定速度更快。例如:2006年至今,我国共开展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现有155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平均每批认定311项),按照申报地区或单位则有多达3610个子项,并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四级名录共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超过10万项,一大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大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而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73%分布在乡村。2012年至今,我国共开展了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认定,共有815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平均每批认定1359个),并实施了挂牌保护。相比之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数量仅为其12.07%和2.31%,现有认定数量明显偏少。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出现了乡村凋萎现象,而伴随着一些村庄的消失,相应的农耕文化、乡村习俗、传统建筑与田园景观等农业文化遗产要素面临着消失的危险。为基本摸清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底数,2016年原农业部进行了全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于当年向社会公布了408项具有潜在保护价值的农业生产系统,为后续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有序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可惜的是,目前获得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连当初普查数量的50%都不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基于现实的严峻性,很多省(区、市)已在积极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北京市于2016年启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并于2018年出版《北京市农业文化遗产普查报告》,仅系统性农业文化遗产就有50项。江苏省率先开展了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遴选,2021年至2023年已公布三批共32项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浙江省2022年启动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共筛选入库项目205项,用以指导全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山东省积极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2022年、2023年先后公布两批共39项省级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名单。湖北省2024年公布了首批42项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省级目录名单。此外,广东等省份也正在积极开展省级层面的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华数千年农耕文明的深厚积淀,是我国文化自信重要的动力源泉,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些宝贵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农耕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系统性、濒危性和保护利用价值的典范,面对当前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严峻形势,以及各地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需求,建议适当加快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步伐,以更有力措施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筑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促进赓续中华文脉和坚定文化自信。

  (王斌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研究员;闵庆文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