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事故起纷争
发布时间:2021-12-16 10:09:15  来源:时事新闻网-山西  作者:admin  点击:1842次

目前,由于医疗改革不到位,医院疏于管理,乱象丛生,技术素质下降,医风医德滑坡。个别医护人员,违背了医院倡导的“仁爱济世、厚德众生”的根本宗旨,丢弃了“救死扶伤”“德在其首”的医疗道德,致使医疗事故频发,非正常死亡病医疗事故纠纷不断。给多名患者及家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从而破坏了医患关系,增加了社会不安的因素,给建设和谐社会埋下了隐患,如不及时化解,死者家属的积怨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近日,乡宁县双鹤乡石邱村村民许三登实名反应:山西省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出现了一起患者离奇死亡事件,而该医院对于医疗受害者进行了一系列推诿敷衍的手段方法,对相关家属能唬则唬,能蒙则蒙的办法,而死者家属完全找不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进行对话,屡次投诉无门。

死者,许高登,终年44岁,是乡宁县双鹤乡石邱村村民,死前在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住院号为:20211075于2021年8月23日离奇死亡。

从死者家属口中获悉:2021年8月23日早9点左右,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主治大夫石临娟给死者哥哥许三登打电话说:“其弟许高登由于在厕所里摔了一跤,现在正在插管医治抢救”。在家属赶来医院的路上接到医院通知:上午10:18分时患者许高登宣布死亡。2021年8月23日上午12时左右,死者家属来到医院,死者的家属在询问当时的具体情况时,医院方称患者是因为突发性心脏病,经医院积极抢救无果而死亡。但是家属看到死者面部及下巴,和身体其他部位有明显的抓痕与伤口。医院方面又称死者是晕倒于厕所擦伤所致,并且死者之前有过心脏病前兆。在家属的再三要求下,院方也始终无法提供先前心脏病史的相关诊断说明,

据死者家属的三哥许三登反应:“四弟从18岁得精神病一直到现在,先后在赵曲精神病院、荣军医院曾住院两年,后从荣军转至第五人民医院已两年多,在这期间,患者的病历上从未有过心脏病病例,再说家中也从未有过心脏病史,在死者住院期间到现在,院方并没有通知家属说明患者有心脏病的情况,而且在患者死之后也没有给一份有效的死亡诊断证明,没有提供事发第一现场任何有效照片及视频,也没有任何有效证人及证词。更过分的是,2021年8月23日,医院方未经死者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将死者拉往吴村沐福寿殡仪馆。

经我方监护人及家属看完死者及案发现场后积极与院方沟通,存在以下疑问:

1、患者死亡没有第一案发现场照片及抢救过程视频。

2、没有告知我我方患者死亡第一个现场发现的证人及第一个或几个抢救的医护人员名字及职务。

3、我方监护人有权了解事情经过,观看监控视频院方应该积极配合,但是在我方监护人看到死者进厕所后的关键部位时,就被院方多人强行拖拽出去,没有看到具体情况。院方未做任何解释和说明。

4、出了人命院方没有积极配合我方了解事情发生经过及给与有效的佐证,只是一味的敷衍推脱。院方并没有派出专业代表与我方积极沟通,只是派人告知具体情况不知道、我要请示、这个不是我的权限职责、没有权利等等一系列推脱之词,不知道是在帮谁隐瞒什么,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我们认为这就是草菅人命,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欺负我们老百姓不懂法律,仗势欺人,拿人命当儿戏。

5、我方监护人及家属在查看死者遗体时发现,死者口鼻出血。且身体其他部位也有明显外伤。

6、死者遗体全身已经清洗干净,看不到一丝事发原始状况,院方也无任何现场照片。

7、我方家属在检查遗体左耳那个血窟窿时,有大量鲜血流出,院方也没有任何说辞,只有闭口不语。

8、当家属赶到医院时,事发现场厕所内已全部清洗干净。不清楚院方究竟在隐瞒什么。

死者家属曾问院方提出多个疑问后,院方没有给出一个合理有效的证词,无奈之下,于2021年9月2日,在山西迪安法司法鉴定后进行了尸检,结果如下:

1.有冠状动脉开口狭窄,局射性外膜出血。

2.肺水肿。

3.甲状腺及周围组织出血。

死者最后的结果:许高登符合因右冠状动脉开口狭窄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证据如下:

图片1.png

(明显的外伤痕迹)

图片2.png

(耳后大片淤青)

图片3.png 

(耳后一个明显的血窟窿)

现在距离患者离奇死亡已经过去了三月有余,死者家属每天沉浸在以泪洗面的痛苦之中,四处投诉无果,又无法放下对亲人突然去世的疑惑。作为首屈一指的地区医院,意然无视患者生命,不敢承认自己的失误、错误、不敢承担自己的责任。谁来为患者无辜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谁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难道这些无权无势、无依无靠的患者就应该无声无息背负这种冤屈和屈辱?这样的医院何以成为救死扶伤的场所?如何能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以后还会为多少人民带来生命的威胁?还会为多少家庭带来多少无法弥补的伤害?还会为社会带来多大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