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杨曦)据国家林草局消息,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突出“为国储材,为民生财”,近日,国家林草局修订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管理,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新修订《办法》共7章40条,分为总则,建设内容和范围,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措施,附则。从细化职责分工、优化项目申报、深化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压实责任、加强监管,规范管理、高效实施,为今后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指导。
压实相关方职责。分别明确林草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建设主体、咨询单位的职责分工,重点压实国家储备林建设监管责任,明确行业监管责任、贷款资金使用监管责任、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建设主体责任和咨询成果质量责任等。
规范项目化申报。明确国家储备林建设需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原则,统筹区域林业资源,以地级市地理单元规模组织、申报和实施,实行项目库管理。建设主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查后,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库备案。
实行全流程管理。明确国家储备林项目采取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主体要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贷款资金原则上采取实贷实付,确需用于支付预付资金的,应当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国家储备林项目在线管理平台,通过日常调度、进展更新、在线监测等方式,动态掌握国家储备林建设执行情况。
强化保障性措施。明确国家储备林项目按规定申请享受贷款贴息、森林保险等政策,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采伐指标,定期开展森林资源增长能力监测,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及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应当加强国家储备林林区道路、防火设施、病虫害防治、林地水利设施、管护用房、信息化系统等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等配套产业。
目前,我国商品林整体质量不高,以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为主的大径级用材林占比少,木材对外依存度高。为保障国家木材安全,国家林草局自2012年开始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多年来,国家储备林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木材储备明显增加,投融资机制不断创新,有效助力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累计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超过1亿亩,成为守护国家木材安全、推动绿色发展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