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3月1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准确完整掌握文物保护法修订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要将文物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面向人民群众,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文物保护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履行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根据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各地区各行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夯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检查,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此外,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文物违法行为,制定修订本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注意做好与文物保护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