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贻伙)为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印发《关于联合挂牌督办污染环境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对该省宿州市5·30污染环境案、安徽无为现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安徽中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案、马鞍山市顺通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4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
《通知》强调,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完善证据体系提供明确指引,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及时批捕、起诉,确保办案质效。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发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移送而未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逾期未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联合挂牌督办的办理工作,强化专案经营,持续深挖扩线,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案件承办单位每月应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报送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