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鹏新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6-28 18:41:20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点击:1164次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鹏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