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6种产品将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
发布时间:2024-06-25 21:23: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admin  点击:1646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5日讯(记者 佟明彪)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5月6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过渡期、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实施。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表示,公告对《决定》内容进行了细化,共7条措施。一是明确6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设置3个月过渡期。二是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公布的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办理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机关依照实施细则开展审查、核查,严把生产许可证审批关。三是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获证企业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四是规定化肥企业新申请生产许可证或办理延续生产许可证,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和免实地核查。五是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已下放的要及时收回。六是要求实施“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发现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之前生产、销售的以上6种产品不合格的,应依法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予以处置。

  据悉,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将以公告附件形式公布,每个实施细则包括,总则、发证产品及标准、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企业实地核查、证书许可范围、附则等7部分内容。各省级政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审批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段永升介绍称,2017年以来取消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后,生产企业大量增加,部分不法企业偷工减料,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价劣质产品流入市场,带来安全隐患。2021-2023年,6种产品监督抽查平均不合格率在10%以上。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后,将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质量第一、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质量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行业迈向中高端,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将从做好许可受理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审批管理规定,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等方面着手指导督促地方严格审批管理,切实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