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东山海鲜江头总店被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23-10-17 12:50: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admin  点击:3956次

  本报福州讯(陈琼英 记者张文章)店内食品单价远低于起送价,即便是玉米排骨炖汤、虾仁海鲜炒米粉等主要餐品销售单价均未超过30元,但商家外卖起送价却要68元起。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山海鲜江头总店因外卖起送价设定不合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被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

  据了解,近期,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多家经营外卖的商家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因起送价设置原因,消费者点外卖不得不凑单的情况。如想喝一杯咖啡25元,商家起送价却是30元,为了凑够外卖起送价可能要多点一杯,因为菜单里找不到合适的凑单商品,咖啡单品价格基本都在20元以上;点一碗面15元,商家起送价是20元,为了凑单加了一份菜单里最便宜的8元饺子,然而因超出正常饭量,吃不完最后只能倒掉……超量下单不仅加重了肠胃消化负担,也增加了消费者的支出负担,凑单行为无异于双重浪费。

  执法人员在东山海鲜江头总店检查发现,该店在网络外卖平台上设置的起送价为68元,而该店部分食品单价远低于起送价。对此,执法人员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商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在泸溪河桃酥SM广场店检查发现,外卖平台显示该店起送价为35元起,但店内的糕点单品售价多为十几元、二十几元,起送价高于多数商品单价。考虑到糕点只能短期存放,执法人员对该商家进行劝导,调整起送价。对此,商家当即将起送价调至20元起送,与店内单品售价比较相近。

  “为什么不可以设置过高外卖起送价?”在随后检查的几家餐饮店内,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解释,《反食品浪费法》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店铺如果设定的起送价高于部分食品单价,使消费者不能按需购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过量购买也造成了食品浪费,与目前反对餐饮浪费的形势和要求背道而驰。

  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指出网络餐饮平台要科学设置起送价格、满减促销规则,探索根据商户经营规模、餐品档次、订餐距离的不同,引导平台内商户合理设置餐品起送价格。优化满减凑单机制,不将主食纳入满减优惠展示范围,最大限度避免食品浪费。

  湖里区市场监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在考量餐品、服务价格、经营成本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将对设置明显过高外卖起送价的餐饮店进行约谈和限价,在满足商家正常盈利、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反食品浪费等各方需求和利益上寻找到合理的“交叉点”。市场监管部门呼吁,经营外卖的商家要逐渐降低起送价使其与店内产品单价相匹配,推广“单点可送”,给予消费者更大的选择权,共同营造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