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关系统主题教育通报会上获悉,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海关总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全面贯通、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将智慧海关建设、“智关强国”行动作为海关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不断取得成效。
“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察实情、听民意、办实事,将一张张‘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持续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外贸发展行稳致远。”海关总署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突出问题导向 从源头解决境内段运费无法分摊难题
海关总署关税司二级巡视员汪莹晖介绍,围绕“内河运费扣减”难题,关税司领导干部深入调研、靶向施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打造全流域黄金水道、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助力。
汪莹晖举例说,2022年,长江经济带沿江口岸通过水运转关进口货物货值393.3亿美元,实征税款285.3亿元。内河航道成为国际航线延伸并辐射内地口岸的“黄金水道”,发挥着畅通内外循环的重要作用。
“根据海关相关规定,转关运输中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无需征税。但相关企业反映,由于转关货物运费是按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进口企业通常无法提供内河段的运费单据,也无法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合理区分内河运费,难以真正实现运费扣减。” 汪莹晖详细解释说,如何将货物运抵我国境内后的内河运费从完税价格中剔除,从而降低进口征税基数,减轻企业税负,提升竞争力,成为海关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于是,海关总署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使命担当。关税司立刻启动立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探索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可实施可落地的最佳路径。
汪莹晖表示,面对问题,关税司成立工作专班调研评估探索最佳解决问题方案。
首先是组织税收征管局(广州)和武汉、长沙、南昌、重庆、成都等长江经济带沿岸9个海关成立工作专班,了解掌握内河运输价格构成及影响因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重点需突破的瓶颈,包括客观量化数据资料获取路径受限等问题。
其次是开展线上和线下研讨,充分诠释《WTO海关估价协定》和相关国内法对运费分摊问题的规定和立法原意,形成《水路运输境内运费扣减调研报告》,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积极探索拓展企业合规申报及享受优惠的途径。
此外是组织工作专班赴湖南省岳阳市开展实地调研,了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效并撰写扩大试点可行性评估报告,为相关工作在整个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推广打下基础。
与此同时,海关总署组织口岸海关因地制宜,助企纾困。要求各内河口岸海关迅速落实相关工作,同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加紧探索新方法、新路径。
据介绍,武汉海关与长江干线航运行政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充分沟通探讨,就携手发挥职能作用助企纾困、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达成一致意见。
长江航务管理局定期在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布上海—武汉、重庆、南京等重点航线的运价水平,海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新增航线运价信息的需求,为企业进口申报扣减运费提供依据。
长沙海关联合地方政府研究推出内河运费客观量化分摊方案,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测算数据作为参考,合理区分进口转关货物的国际、国内段运费,向涉及内河运输的进口企业精准推送。
福州、南昌、重庆等海关与部分航运公司合作,在开具的运费发票中将内河段运费在总运费中单列或剔除,以及专门提供关于内河段运费的说明等,从源头解决境内段运费无法分摊的问题。
将惠及超千家企业 “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将向珠江、闽江等河段推广
在充分调研论证、总结评估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迅速出台《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价指引》,明确在企业无法提供内河运费单据的情况下,符合相关标准的数据资料可以作为企业申报扣减的依据。
2023年5月30日,估价指引发布后首票享惠的进口转关货物在武汉新港海关顺利通关,当日武汉、长沙等地企业申报扣减运费83万元,减征税款8.5万元。
为加大推行力度,同时规范业务执法,海关总署关税司组织开展了内河运费扣减估价管理线上培训,讲授估价指引的条文内容、运用实践以及对外宣传的方式方法,全国海关共2000多人参加。
在长江经济带沿线口岸成功推行的基础上,“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将向包括珠江、闽江在内的内河流域全面推广,惠及进口企业超千家,全年预计为企业节约支出6700余万元,有效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中国经济网记者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