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灰产盯上视频直播 直播带货“神话”背后的“生意”经
发布时间:2020-06-22 16:42:0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王雪梅  点击:4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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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带货不断上演销售“神话”,网红、明星、企业大佬前赴后继涌入直播间。然而,“看上去很美”的直播数据并不一定是主播的实力写照,还有可能是虚假流量正在肆意生长。

  “秒没”的销售速度、不断飙升的销售额,直播间里不断上演销售“神话”,网红、明星、企业大佬纷纷涌入……直播带货已经成为当下最为活跃的一个风口。

  在拥挤的直播带货赛道上,数据流量是衡量主播人气的关键指标。不过,“看上去很美”的数据并不一定是主播的实力写照,还有可能是虚假流量正在肆意生长。

  记者调查发现,屡禁不止的刷单“灰产”早已盯上视频直播平台。在这个数据造假的产业链上,粉丝、点赞、人气、评论、转发等等都可以“刷”出来,1万播放量+500点赞+50条评论,只要购买20元的套餐就能轻松实现。

  找主播带货却被带进“坑”

  说起自己的3次外联直播经历,刘芸(化名)形容“简直是蹚着‘水坑’过来的”。

  刘芸在一家运动品牌负责企业抖音号运营。为拓宽实体店的线上销售渠道,公司决定通过主播带货的方式消化库存。考察之后,公司和几位“大主播”签订了佣金分成比例。

  让刘芸没想到的是,5月底,公司的第一场直播带货就“翻车”了。公司找的一位拥有300万粉丝的区域网红主播,直播4小时,销售额不到2000元。

  “粉丝数据肯定有水分,估计是被‘优化’过了。”刘芸分析称,这位主播隶属于一家公司,作品数量不多,但单个作品的播放量都在100万以上,很可能是举全公司之力在“养号”。刘芸坦言,公司在选择合作主播时,主要参考粉丝流量,但数据真实性还要通过粉丝购买力进行验证,“踩坑”难以避免。

  6月,公司又做了两场外联直播,两位主播的粉丝数量都在百万级,带货成绩分别是17万元和2万元。虽然销售额上去了,但退货量也直线上扬。“有一个粉丝下单了47件商品,最后退得只剩了5件。”刘芸的语气里流露出无奈,很多粉丝都是冲动消费,“买得越多退得越多”。

  “直播带货确实帮助公司快速回笼了一部分资金,但是利润空间真的不大。”刘芸坦言,主播已经把商品价格压得很低,售后和退货运费又增加了成本,一番折腾下来,还不如找素人做直播来得划算。

  “刷”出来的数据造假产业

  记者在不同平台上以“涨粉”“人气”“刷单”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大量提供视频直播平台数据服务的社交群和公司随即弹出,数据的“灰产”正疯狂生长。

  粉丝、分享、点赞、评论、播放量、直播人气、弹幕……这些直播平台衡量热度的数据指标都可以换算成相应的收费产品“刷”出来,有的商家还提供打包“套餐价”。

  “流量数据是主播进入商家备选池的入场券,也是谈价的筹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播向记者透露,很多主播都会采取“真假并行”的策略,通过原创内容吸引一批“真粉”,再买一些“假粉”撑门面。

  记者随机加入了一个直播涨粉QQ群,各种刷数据的信息不断霸屏。点开一个“自助下单平台”的链接,记者看到,购买直播间的1000个赞,只要1.96元,购买直播间的10次分享只要1.62元,在直播间刷20条弹幕,需要3.33元。

  群里的业务员向记者介绍,关注、点赞、转发这些功能,通过电脑程序就可以完成,但是评论需要更多兼职人员,所以收费会相对高一些。

  随后,记者致电一家地址在江西赣州的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称,缴纳1980元包年服务费后,所有的数据“优化”服务都可以打5折。在他给出的价目表里,没有用户头像的“死粉”0.1元/个,“活粉”0.25元/个,刷播0.00035元/次……

  采访中,多位短视频用户向记者证实,他们都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关注了一些陌生账号,“很可能就是被当作‘活粉’卖了”。

  流量生意为何屡禁不止?

  “这就跟早期电商刷单、刷好评是一个意思,只是应用场景变了。”从社交电商转战直播带货的业内人士杜俊龙表示,电商领域的数据造假由来已久,流量生意的味道越来越重。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看来,这样的“生意”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而对消费者来说,其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都明确禁止刷单等数据造假行为,但是“刷数据”行为具有隐蔽性,市场监管部门通常难以及时、主动发现。而直播平台能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取决于平台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及平台主动打击数据造假行为的意愿,毕竟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数据泡沫”的受益者。

  日前,中国商业联合会表示,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全国性社团标准。各界期待此举能让“直播带货”有规可循。

  赵占领分析称,作为推荐性国标,其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对于完善直播带货领域的“游戏规则”,助力新业态提质增效将具有指引作用。

  刘俊海则建议,在制定行业自律标准时应“开门立标”,特别是要公开征求消费者的建议,通过行业自我加压提升整个行业的公信力,从而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