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通知被放快递柜?河南邮政:产生费用不应向收件人收取
发布时间:2020-05-20 17:32:00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作者:杨晓冉  点击:454次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瞧

近日,丰巢快递柜从免费服务“跳转”至会员制收费服务,实行“超时收费”措施引发热议。时下,快递员在配送时并不能都做到提前与收件人电话确认是否需要上门配送,而是直接将包裹寄存至快递柜,这种违规派件行为对收件人造成了不小的困扰。那么,未征得收件人同意便将包裹存入快递柜,产生的费用是否应由快递公司承担呢?5月14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如果在投递前未征得收件人同意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所产生的费用,不应该向收件人收取。

近日,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按照相关规定,快递员上门送件服务本身就包含在已支付的快递费中,快递员若是私自将包裹放在快递柜,并产生费用,对消费者来说,就是笔额外支出了。家住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一小区的王女士表示,她近日就遭遇了快递员未经她允许便将包裹寄存在丰巢快递柜的情况,“我没收到取件码的短信,当我发现包裹就在小区内,包裹已在快递柜待了2天了。”王女士认为,快递员提供的送件服务已“打了折“,这笔快递柜费用对她来说更是笔“冤枉钱”。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表示,各快递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快件投递时,要执行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在投递前未征得收件人同意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所产生的费用,不应该向收件人收取。

那么,对于违规将快递入柜却不通知收件人的行为,收件人该如何维权呢?

据记者了解,对于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把快件放入快递柜的行为,收件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第一,收件人可以先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投诉。

第二,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如果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时,可以向河南省邮政管理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进行申诉。

“通过以上两种渠道均未达到消费者满意的,我们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维权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河南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