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要共同奋斗 不要平均主义
发布时间:2021-11-09 02:14: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胡敏  点击:3411次

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还是在于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好,我们要实现14亿人共同富裕,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继续苦干实干、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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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

党中央提出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呼应。但一个时期以来,对共同富裕中“共同”的理解也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有的认为是大家一起“同时”“同步”达到一个富裕水平,有的认为是社会财富可以平均分配了、劳动成果可以利益均沾了,有的甚至在思想认识上又陷入了绝对平均主义的误区。

这些想法和认识是不切实际的、也是错误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非常明确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谈到平均主义,很容易让我们想到中国古人提出的“均贫富”的朴素思想,历史上农民起义军提出的“均田”“均富”口号。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我国生产力还没有很好发展的条件下,盲目地搞“一大二公”等冒进主义做法,后来我们指称为“平均主义大锅饭”,这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也违背了生产力发展规律。历史的教训是发人深醒的。

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

我们今天所说的共同富裕,在思想理念、本质目的、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上与平均主义是完全不同的,共同富裕绝不能与平均主义画等号。

在思想理念上,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历史上农民起义军总是用“均田”“均富”口号调动下层劳动者的力量一起来推翻统治者,无非实现了朝代的更替,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封建统治的制度根基并没有变。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搞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给广大农民平均分配土地,但本质与过往完全不同,根本上是要消灭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彻底解放农民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限于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上经验上的不足,我们在分配制度上失于“绝对平均主义”,走了一点弯路。因此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明确提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平均贫困。

在本质目的和发展目标上,我们的改革就是从打破平均主义开始,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经过全党全国人民艰苦卓绝的顽强奋斗,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我们也更加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必须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既能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也能防止社会两极分化,实现社会和谐安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实现路径上,我们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首先是把“蛋糕”做大,大力提倡和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我们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创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社会政策环境,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但不搞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强调要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不能助长靠偏门致富、靠资本掠夺的社会风气。其次是要把蛋糕分好,通过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的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

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还是在于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好,我们要实现14亿人共同富裕,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继续苦干实干、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的征程。

那种寄望坐享其成,贪图平均主义施舍,希冀“天上掉馅饼”能吃共同富裕目标的“大锅饭”的任何制度和做法,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胡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