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过任何一条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21-10-25 03:10:45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左军  点击:8007次

“巡察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分析问题,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10月20日,正在浦城县交通运输局巡察的福建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浦城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标华在组务会上说。

县委第一巡察组刚刚进驻交通运输局,就有人向巡察组举报:“县交通运输局与福建华东水务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工程合同,造成国家财产流失,恳请巡察组的同志核查。”“谢谢你的反映,我们会认真核查的。”放下电话后,王标华立即安排核查工作。

沿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王标华带领巡察组的同志认真查看交通运输局财务支出票据和相关的合同、工程预算书、会议纪要,果然发现了县交通运输局与福建省华东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自来水厂取水头部构造物的迁移包干合同以及一张县交通运输局转给福建省华东水务有限公司95万元迁移补偿款的票据。从相关材料来看,手续似乎很齐全。

难道是群众举报失实?巡察组的同志们都有些疑惑。“我们再走访一下审计部门吧,看看他们是否对这个工程做过审计决算。”王标华提议。他带着几个同事到审计部门核实情况,并与负责项目审计的同志一同到现场实地测量察看。

经专业人员勘察后发现,原取水泵房为一层简易结构,距离要建设的大桥约30米,取水管道仍在正常使用,大桥建设基本不影响正常取水,自来水厂取水头部构造物及源水管道也未必要迁移。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县交通运输局在大桥工程建设上很可能存在专款流失问题。于是,巡察组立即将该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实。经查,该工程立项存在严重失误,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吴某受到严肃处理。

别看王标华平时说话风趣幽默,办起案来他可是个铁面无私的“包公”。

担任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期间,王标华奉命查办县物资局民用爆炸物品专营站原经理毛某行贿案,而毛某正是王标华的远房亲戚。因为不是近亲属,按照有关规定,王标华可以不必回避。但是亲戚朋友得知王标华是这一案件的主办人后,纷纷要求他“透透风”“帮帮忙”。在亲情人情与党纪国法之间,他坚定地选择了秉公执纪,并以毛某为突破口,查处了一起在当地颇有影响的窝案。

经过抽丝剥茧般的调查取证,王标华发现,毛某任职的民用爆炸物品专营站是县物资总公司的下属单位,毛某觉得民爆行业利润丰厚,便同物资总公司前两任总经理吕某、林某,时任县公安局局长黄某、时任治安大队大队长叶某等人商议,将物资总公司的民爆专项经营权转给自己经营。民爆是热门生意,几名对民爆行业有管理权的公职人员纷纷参与毛某的企业经营,并利用公权力为企业保驾护航。于是,毛某出面当店小二,吕某、林某各占6%股份,黄某和叶某共占12%股份,大家按比例获取利润。该案最终被定性为行贿、受贿案。黄某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毛某、叶某、林某、吕某等4人不仅被开除公职,而且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办窝案一定要抓住牛鼻子,通过行贿挖受贿,通过受贿查行贿,顺藤摸瓜,把一连串的涉案人都牵出来。”王标华说。

由于长期驻点工作,劳累过度,王标华的身体严重透支。有一次,在对仙阳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曾某违纪违法案审查调查过程中,他强忍身体不适,连续工作3个多小时后,眩晕呕吐并伴有听力下降、耳鸣和耳闷胀感。后被医院诊断为美尼尔氏综合征,医生建议他立刻休息并治疗。“现在正是突破案件的关键时期,我不能临阵脱逃。”在王标华的执着坚守和同事们的全力配合下,该案得以顺利突破,王标华才匆匆赶赴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