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近期集中开展宣传培训和专项检查,督促全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五必须”要求:
按照要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该市公安机关结合“一村一警”工作,组织基层民警走进社区,利用沿街门面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制作旅馆业前台提示牌,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让“五必须”要求家喻户晓。同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拒不落实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要求的宾馆,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旅馆,一律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该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联合辖区各地派出所,加大对宾馆旅馆人员住宿登记,核验国家大行程码的落实工作,并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
截至目前,该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专题培训14场,张贴海报2500余张,放置旅馆前台提示牌235个,专项检查旅馆290余家次,关停并处罚宾馆2家,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6家,通过各种有效举措,有效地预防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旅馆业的安全经营。(记者 范彦青 通讯员 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