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虞城县国奥世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被反映人:县城管局大队长许进勇。
实事与理由
近段时间以来,虞城县城管局许进勇大队长让我们小区物业缴纳25900余元的垃圾处理费,按照有关规定,垃圾处理费应该城管局向业主每家每户收取,所以我们拒绝了他们,他们说就得你们物业收。
我们请求开具《收费委托书》便于向业主收取垃圾处理费,但许进勇拒开。我们说没委托书,物业收费就不合法。许进勇手下人员说:“我给你解释不了,你去问许进勇吧。”
之后,许进勇等人就一直给我们催缴垃圾处理费。并且让环卫工作人员停止给我们向外拉垃圾。并且,此前该环卫工人的工资一直由我们物业发放。
垃圾停运后,给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由于天炎热,垃圾散发阵阵恶臭,空气里都是臭味。多次给环卫工人打电话,工人也不敢来说没有许大队长允许,我们不敢去拉,如果我拉就扣我们的车。
无奈,我们只好自行找车往外运送垃圾,但是在我们拉垃圾的时候,许进勇等人却将我们的车辆扣押,通过多方协调他们才将车放了。
后来,我们不得不就答应交这一费用。但是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却以多出实际居住户数三分之一的户数在让我们交垃圾处理费。
我们只好请求城管局安排工作人员来清查实际居住户数,但是他们却迟迟不派人来。天气太热,垃圾必须及时清理,我们只好向有关单位求助,但是得知此事之后,许进勇却对我们说:“垃圾不能运出小区大门,我们要对你们一天24小时监视,封住你们小区的门,愿去哪里告去哪里告,反正我是干的共产党的活!”
请各级领导和监管单位关注我们一下,现在是炎热的夏季,垃圾一天不拉就臭气熏天,小区居民也不敢开窗户,出门都捂住鼻口。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而这一切,这都是许进勇他们不让我们运送垃圾造成的。
根据《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为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城市生活垃圾从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所产生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费用。征收范围是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驻商单位、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7月28日,虞城县下了大暴雨,路面和小区积水严重,全县人民都在防洪抗灾。7月29日我们小区也积极组织人往外排水,垃圾也到处都是,我们就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往垃圾处理站运送。
我们物业公司找的工人刚把垃圾送到处理站,城管局工作人员就开车赶到了,训斥拉垃圾的工人不能倾到垃圾,必须拉回小区。没办法,工人在他们的押送下又把垃圾拉回小区倾倒在地上。
没多久,许进勇开车到了小区还是通知不让小区垃圾往外运送。垃圾只好在小区停放,还是继续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
我们物业恳请领导及媒体关注一下,我们该怎么办呀?谁能给我们作主?为何许进勇可以肆无忌惮滥用职权?望上级城管部门严查,并依法依规处理!给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谢谢。
虞城县国奥世家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