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上市公司违规频发,监管趋严处罚力度仍不够
发布时间:2020-06-08 12:46: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王雪梅  点击:387次

神雾环保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新潮能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昊华能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被立案调查……近日,上市企业因违规行为频被调查,能源企业也不例外。

 

Wind数据显示,仅今年以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已超30家。证监会近日公布的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显示,2019年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分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47家次、115家次;全年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采取289项行政监管措施,对120名责任人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一直以来,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低是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大大增加了对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那么,这对今后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能够起到推动作用?

 

文丨本报记者 李玲

 

违法违规事件频发

 

上交所数据显示,2019年,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发出公开谴责40单,通报批评103单,监管关注决定106单,同比分别增加25%、63%、33%。纪律处分与监管关注共涉及110家上市公司,533名董监高,39名中介机构人员。

 

其中,共处理重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案例22单,涉及公开谴责、公开认定案件13单,同比分别增加120%、333%;处理财务造假类违规案件14单,同比增加133%,涉及公开谴责10单,涉及责任人141人次。

 

Wind数据统计显示,仅近一个月以来,涉嫌违规的上市公司超过100家,其中不乏神雾环保、新潮能源、通源石油、森源电气、盛运环保、昊华能源等能源领域企业,违规类型包括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

 

从wind数据看,自2018年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明显增多。2020年不到半年时间,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多达31家,接近2019年全年总量。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曾公开表示,证监会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这些案件具有一些共性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金额巨大,往往持续数年时间,虚增利润动辄几十亿乃至上百亿元。二是出现系统性、规模性造假现象,有的公司虚构业务,搞“两本账”;三是造假同时往往还伴生违规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

 

违规成本过低是关键诱因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部分原因是监管层的处罚太轻,导致上市公司违规成本较低。

 

在今年以前,《证券法》第193条对虚假陈述类证券违法的最高处罚是60万元,即60万元已经是证监会能开出的顶格行政处罚。同理,对于大多数涉嫌信披违规的行为,行政处罚最高上限也是60万元。

 

以明星环保企业盛运环保为例,去年年初,盛运环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于去年9月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盛运环保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少记资产和负债近10亿元,且未及时披露52笔合计近40亿元的对外担保,此外还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金额超20亿元等。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的行政处罚,证监会责令盛运环保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3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在不少投资者看来,60万元的罚款与涉及数十亿元的违规资金相比,差距悬殊。

 

“违规的发生与监管机构处罚的严厉程度有关,处罚不严,违规成本低,违规的概率自然就大。”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李勇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对于二级市场和投资者都会带来较大伤害,侵害投资者利益。”

 

但李勇同时表示,处罚力度仅仅是其中一方面原因,违规行为还与上市公司本身以及实控人的素质有关。“有违规行为的大多是民企,有的是实控人缺乏相关知识,有的是为了个人利益,种种原因造成了违规。”

 

监管趋严

 

今年3月1日生效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加大了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同时强化对违法主体民事、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此外,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中介机构都将承担连带责任,处罚幅度也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

 

据了解,金融管理部门也正在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动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反洗钱法等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管理部门将在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修订中,统筹推动完善金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体系,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证券法》修改后大幅提高了对于证券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特意设立了上海金融法院,加大司法创新保护中小投资者,出台了证券示范案例判决机制和代表人诉讼制度等,加快推出了中国模式的‘集团诉讼制度’,尤其是证券市场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加大对上市公司的处罚是主要方向。”上海赵洪升律师事务所赵洪升对记者表示。

 

李勇也表示:“新《证券法》实施后,处罚力度加强,对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怎么把它落实到位,还需要监管部门增加现场核查等一些必要的手段,同时中介结构要把好关,做好证券领域的看门人,但归根结底还在于大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及自身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