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李鬼”了!江西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南大南院校区”是假的
发布时间:2021-08-17 10:44:11  来源:大江网  作者:admin  点击:6208次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焦俊杰、涂文华 实习生闫豪格、张莹报道:“到底哪所学校是真的?”近日,家长张先生十分困惑,他向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反映,不久前,其听人介绍,来到了位于青山湖区北京东路的“南大南院校区”内,为孩子报名了一所名叫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公办中职学校,可事后被告知“这所学校是假的”。“万一是假的,孩子读几年书,没有学籍就麻烦了。”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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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原南昌大学科技学院校区内的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  

调查:“新校区”不具备招生办学资格

根据家长反映,7月29日,记者来到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大南院校区”(原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内),经指引牌引导,在校园体育馆一楼办公室,竖立着关于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介绍的易拉宝。办公室内,茶杯上、墙体上均印上了“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字体。

宣传册注明为“青山湖校区”,不过,图片上的学校门头竟然是P图

在该校宣传册上,注明为“青山湖校区”,学校地址为: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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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正在咨询入读学校的相关情况

“学费多少?学校有晚自习吗?宿舍怎么安排?”办公室内,多位家长正在咨询学生入读学校的相关情况,一名招生人员接待。该招生人员介绍,学生上课、住宿都在这里,我们这边是新的校区,原校区在罗家镇那里,后面会陆续搬到这里。

实际上,上述工作人员所说的“罗家镇”原校区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胡家路南150米处。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江西具有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公办职业高中,办学地址只有一个——南昌市青山湖区胡家路南150米处,法人为王晖。这意味着,这个所谓的“新校区”并不具备招生、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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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校区

回应:

副校长称是校长未经允许,擅自外出办学

8月3日,针对这一情况,记者来到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校区。

对于该校存在两个校区这一问题,该校一名余姓副校长也很无奈,她介绍,“2020年,我们车仆实业公司与青山湖区政府签订合同,由我们对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托管办学,后来青山湖区政府派来王校长,今年三月,王校长拿着学校公章,到外面去以我们学校名义办学。”

“我们这个校区是经过教育厅审批同意的,另外一个校区属于非法办学。”余姓副校长称,“现在她擅自到外面办学,扰乱了招生市场,导致很多家长跑到我们这里来问,哪个校区是真的。”

她表示,“今年,教育部门审批给我们学校的新生招生名额是500人,我们已经招了400多人,那个校区违规招生学生是没有学籍的。”

该副校长表示,“我们早就向青山湖区教体局反映了此事,相关部门也采取了行动,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停止招生办学。希望教育部门能够早日查封,否则,我们现在都不敢投资了。”

根据余姓副校长提供的合同显示,2019年11月,青山湖区人民政府与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光谷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根据协议,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政府主导、体制创新、自主管理、培养人才”的原则办学,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由企业托管,合同自2020年4月开始,托管期为15年。

教育部门:

只有一个办学点,其他均为违规办学

8月3日,记者来到青山湖区教体局。针对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否有两个校区的问题,该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登记后会去核实。

8月4日,青山湖区教体局提供了书面回复称,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只有一个办学点,在胡家路(昌东大道以东),其他地点为违规办学,教体局之前已经去过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显示,7月14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青山湖区教体局联合对南昌市青山湖区德弘职业培训学校(北大青鸟职业教育)下达了停止合作招生及办学通知书,称北大青鸟职业教育与江西省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未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所办的合作办学教学点(招生点)未经教育部门审批,责令立即停止合作招生及办学,并自行对有关宣传广告招牌进行拆除。

那么,为何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大南院校区”还在招生办学呢?对此,青山湖区教体局并未回复。

校长:

未在外参与办学 只是一个招生点

8月4日,记者联系上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王校长,她表示,其并未在校外参与办学活动,“南大南院”校内只是设置了一个招生点,所招新生都将到青山湖区胡家路的本部校区就读,如本部校区学位无法容纳目前所招新生数量,她们将会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请设置新校区。

至于“南大南院新校区”这一说法,王校长表示,与其无关,北大青鸟职业教育打着旅游职校的牌子,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开办的办学教学点,属于违规行为。

再次探访:

声称早已停止招生 实际仍在招生

8月9日,记者再次探访了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大南院校区”,相关指引牌、宣传牌仍在,并且依然在从事招生行为。

一位已经报名的家长李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天报的名,学费8000多元,之前打听了很久,才确定报名,老师说是在这里上课、住宿,老师还带我们在校园内看了宿舍。”随后,李女士跟随招生人员进入办公室,并领取了学生报到证。

一名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所学校内部矛盾,肯定有纠纷,说白了这也是家丑。”他承认,两边的校长都是王校长。“其实是一个学校,因为前期有企业参与,企业觉得自己利益受损了。”

针对该校区未经审批违规招生办学的问题,该校区一名廖姓负责人多次进行极力否认,其表示,这里不办学,只是招生点。“有来咨询的家长,我们只是帮旅游职业学校介绍下,我们还帮其他的学校介绍。”

随后,廖姓负责人又称,“这里工作人员都撤掉了,早就没有招生了。”“北大青鸟那边停止招生后一两天,告诉我们不能招生,我们就停了。”

对于招生人员向学生家长承诺这里就是办学点这一情况,廖姓负责人仍然极力否认。

如果不是在这里办学,招的学生去哪里上课呢?廖姓负责人停顿数秒后表示,“这是领导的事情,还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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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大南院校区”依然在招生  然而,就在结束采访之时,记者发现,另一个办公室内,仍然在招生。一位家长表示,“是准备来江西省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先来看一下。”对此,廖姓负责人面露难色,并未极力辩解。

记者手记:

校企合作本是一件好事,公办中职学校引入社会资金本有利于充实办学力量,提升办学水平。即便双方发生矛盾了,更应该内部解决,按照合同协调处理,而不是互相“拆台”。

然而,矛盾中,一所学校变成“两所学校”,就更令人费解。实际上,对于中职学校招生办学的问题,教育部早就多次发文要求规范。

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各学校当年招生专业和办学地址,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未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不得招生。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未来几年,中职教育将迎来大发展,这块巨大的“蛋糕”,不少人都想冲上去分一口。教育是一份伟大的事业,不是过家家,容不得任性胡来。作为教育举办者,应该坚守教育初心,担当育人使命。首先,双方都应该有契约精神,少一些利益纠纷,多一些教育工作者的初心。守住规范办学这一底线,而后,才有资格谈论怎么把教育办得更好。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相关人员明知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不允许招生办学行为。面对媒体的监督,相关人员罔顾事实,顾左右而言他。一边说早就停止招生了,另一边仍然在招生;一边对家长说办学地就在这里,另一边对媒体说办学地还在协调。不禁令人疑惑,如果是规范办学,为何存在两套说辞?两套说辞的背后,是为了忽悠家长,还是为了逃避监督?

规范办学不应该是一句口号,这离不开主管部门的有力监督,面对一些违法办学者,应该主动作为,加大监管力度,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将规范办学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样才能不给家长添堵,还教育一个明朗的环境,而这,也是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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