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去校外培训机构“捞金”?严惩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1-07-09 02:11: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  点击:8047次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8日电(记者张尼)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的一则《通报》引发公众关注——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被处理。

虚假宣传、贩卖焦虑、野蛮生长……家长苦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久矣。这次,主管部门出狠招了!

调离教学岗!

北京多位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被处理

根据北京市教委这次发布的《通报》,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市教委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

《通报》涉及了三所学校,包括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涉事的5位教师均被当地区教委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

其实,这已经不是教育部门首次向此类行为开刀。

今年早些时候,教育部也曾公开曝光了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中就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一教师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

在上述案例中,涉事教师被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此外,学校主要负责人也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除此之外,在其他省份,也在相继出台政策整治乱象。

例如,此前重庆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包括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

文件提出,要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顶格处罚、专项整治……

铲平培训机构野蛮生长土壤

除了严惩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近期,国家对培训机构野蛮生长的整顿也没有手软。

比如,就在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曾公布对作业帮和猿辅导两家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罚结果——250万元的顶格处罚。

此后市场监管总局又集中公布了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新东方、学而思等13家校外培训机构予以顶格罚款。加上对作业帮、猿辅导的查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顶格罚款3650万元。

与此同时,在地方层面,各类治理活动也已落地。

例如,福建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此前已经联合印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完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

早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还发布了《关于近期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涉嫌虚假宣传、无证无照非法办学、超期收费……32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5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点名曝光。

绝不手软!

国家出招为培训机构“退烧”

据法治日报此前引述数据,目前,国内校外培训行业的总体市场规模约为两万亿元,其中,仅中小学校外培训的规模就约占40%。

但校外培训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乱象丛生——虚假宣传、不实评价、诱骗交易……今年,一部反映父母焦虑的热播剧《小舍得》更是引发无数家长共鸣。

近年来,政府层面已经频频出手,通过政策法规对乱象进行整治。

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这是首个从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文件,从明确设置标准、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

同年,教育部发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今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又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

此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等内容。

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也明确提出,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国家层面,一些地方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也进行了专项立法。

2020年8月,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辽宁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早前,河南也就《河南省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系列重拳出击向外界传递了明确信号——要给发烧的校外培训机构“退退烧”!

组合拳之下,校外培训机构野蛮生长的歪风能否被彻底遏制?公众拭目以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