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已制定全国统一公路养护标准
发布时间:2021-10-29 08:04: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旭  点击:6603次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张旭)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当前全国公路通车里程已超过500万公里,交通运输部已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类别和条件,明年1月起将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和监管。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刘鹏飞介绍,目前我国公路通车里程已超过500万公里,公路养护是公路高质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市场,优化公路养护营商环境,保障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

一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类别和条件,也就是统一了全国标准。

在保证养护作业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精简资质类别,降低资质条件。将作业单位资质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4个序列共7个等级,并明确各等级从业范围。明确要求各地执行统一的养护作业单位应具备的能力、业绩、技术等基本条件,防止出现条件过高过细、地域壁垒等问题。

二是推动实施网上申报、一次审批、全国通用。

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审批及服务平台,明年1月起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和监管,优化申请流程和政务服务,便利相对人。明确规定公路养护资质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后,5年内有效,在全国范围内适用。许可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落实告知承诺制试点有关要求。

明确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在自贸区内实行告知承诺(即在自贸区内,只要申请单位明确自己有养护能力,交通运输部门就可以对其发证,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确对承诺事项的核查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作业单位资质事中事后监管。

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主体、内容、方式以及撤销、注销资质的情形。拓宽监管措施,建立违法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许可机关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