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兵)1月14日,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所作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及的“高质效检察履职”“守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等工作引起代表们热议。
2024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涉地犯罪188人。深入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黑土地公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监督,办理案件839件。督促整治倾倒污泥污染黑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清运污泥1.5万余吨,缴纳耕地占用税60余万元,实现耕地资源、国有财产一体保护。加强农用物资司法保护,起诉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犯罪25人,有力护春耕、保秋收。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守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此外,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还加强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将九三大豆、东宁黑木耳、伊春蓝莓等168个龙江农产品地理标志纳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范围。
“保护好黑土地、守护好‘大粮仓’,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的使命和担当。”全国人大代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党委书记于家傲称赞道,“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服务保障建好建强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常态化开展护地、护粮、护农、护苗法律监督,以有力检察服务举措筑牢稳固、可靠、坚实、安全的粮食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