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鼓励受害者用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
发布时间:2024-11-26 21:40:47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点击:1175次

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 (高清扬、薄晨棣)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惩处家庭暴力犯罪,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能因为此类案件发生在家庭内部而简单从宽,也不宜一律从严,而应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一方面,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因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而实施家庭暴力等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谢某宇与被害人文某某(女,殁年31岁)登记结婚后,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双方家庭通过变卖房产等方式为其偿还巨额赌债。谢某宇还多次无故殴打、辱骂文某某,甚至持剪刀捅扎文某某,致文某某多次受伤。后文某某提出离婚,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谢某宇不愿离婚,多次扬言杀害文某某。在威胁文某某撤诉未果后,谢某宇持刀捅刺文某某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谢某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并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经预谋后将其杀害,作案动机卑劣,犯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据此,对谢某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谢某宇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另一方面,对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严重受损,不堪忍受愤而伤害、杀害施暴者的,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行为性质、被害人过错等因素,依法从宽处理。

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赵某梅与被害人刘某某(男,殁年39岁)结婚十余年。近年来,刘某某经常酒后无故对赵某梅进行谩骂、殴打,致赵某梅常年浑身带伤并多次卧床不起,刘某某还以赵某梅家人生命相威胁不许赵某梅提出离婚。刘某某亦谩骂、殴打自己的父母、子女。

某日,刘某某酒后又无端用拳脚殴打赵某梅,致赵某梅面部肿胀、耳部流血,殴打持续近两个小时。次日,赵某梅趁刘某某熟睡,持家中一把尖刀捅刺刘某某胸部,发现刘某某死亡后,拨打报警电话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经鉴定,刘某某系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赵某梅面部外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刘某某的父母、子女均对赵某梅表示谅解。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赵某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刘某某在婚姻生活中长期对赵某梅实施家庭暴力,案发当晚又无故殴打赵某梅长达近两个小时,作为长期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赵某梅因不堪忍受刘某某的长期家庭暴力,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摆脱家暴而采取极端手段将刘某某杀害,且仅捅刺一刀,未继续实施加害,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结合赵某梅作案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并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据此,对赵某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最高法表示,对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杀害、伤害施暴人犯罪从宽处罚,绝不是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以暴制暴”。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新的悲剧发生,使自己身陷囹圄,决不能以犯罪来制止犯罪。

法院提醒,一旦遭受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提起离婚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投诉、反映,及时寻求帮助,通过法律武器更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