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里办案,点燃一片“姹紫嫣红”
发布时间:2024-09-20 17:17:4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  点击:1266次

“高法官您看,今年的桃花开得多好咧,估计桃子还会大丰收!”3月下旬的这天,结束了一天的庭审,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高涛打开微信,看到了当事人老张发来的照片。

映入眼帘的是四年前那个熟悉的桃园,只不过当年满树光秃秃的枝叶已经变成了如今的姹紫嫣红。

四年前,老张三十多亩桃园里的桃树一碰便大量落叶,果实腐烂严重,见此情状,老张天天愁容满面。

老张认为,正是桃园一墙之隔的工地在施工中使用生石灰,才造成自己桃园受害。他不是没试过协商解决,本来经过有关部门调解,工程公司已经同意赔偿,但不知怎的,后来又不认账了。为了讨个公道,老张诉至法院,要求污染桃园的工程公司赔偿桃园的损失。

庭审前,通过与被告工程公司代理人交流,高涛了解到,被告工程公司原先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便离职,公司既不了解损害如何发生,也不清楚当初调解的具体情况,所以对老张的诉讼请求统统不予认可,并且被告公司内部也存在互相推诿,不愿担责的情况。

案情并不复杂,可要处理起来得花功夫。一方面,由于缺少被告工程公司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只能通过走访当初参与调查和调解的单位了解案件情况。另一方面,由于距离案件发生已有一段时日,为了减少经济损失,老张已经对桃园进行一番“抢救”,因此能否准确鉴定老张桃园的损失也是一大难题。

为了查清事实,高涛带着书记员前往老张的桃园。经过走访,了解工地与桃园的相对位置、距离、周围环境等现场情况后,结合老张拍摄的当时施工现场和桃树受损的照片及视频,高涛认为被告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生石灰确实有极大可能造成邻近的桃树受到石灰粉尘污染。

紧接着,高涛前往当时对桃树受损原因进行认定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了解认定过程、审查认定程序、审查专家的认定能力及资质,基本确定桃园受损是由被告工程公司施工期间搅拌生石灰,粉尘扬散造成的污染导致。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实,当天高涛一行又来到当初组织调解的连云港市海州区铁路办。工作人员的回忆再次印证了被告工程公司搅拌生石灰的行为是导致老张桃园受损的主要原因。

调查至此,案件办理剩下最后一个难题,如何确定桃园损失情况?

通过在鉴定平台检索,江苏省内能够进行农业损失鉴定的只有一家鉴定机构。高涛向该机构的鉴定人员了解到,根据桃树的生长规律和年正常产值,通过测量今年桃树的挂果量便能够估算出事发至今的损失,并且,这套鉴定方法为农业鉴定领域大多数专家所认可。

确定勘验鉴定的日期在2022年8月份。为确保鉴定顺利进行,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在现场鉴定前一周,高涛联系被告工程公司,要求其务必派人到场。但如高涛所料,被告工程公司又出现推诿逃避、不愿出面的情况。

“你们这么大的公司,追求自己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想到果农的辛苦,要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经过高涛多次苦口婆心地劝导,被告终于同意派人到现场。

鉴定人员勘验现场当天,正值盛夏,烈日炎炎。高涛和老张陪着鉴定人员绕着桃园不知转了多少圈,勘验结束后,汗水早已浸透了他的制服……

经过调查梳理,案件事实清晰呈现:被告工程公司施工时搅拌使用的生石灰扬撒至桃园,致使老张36.3亩桃树桃叶脱落、果实腐烂。经鉴定,原告桃园损失为814935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工程公司赔偿原告桃园的全部损失。

收到判决书后,老张开心地发了朋友圈,他站在自家桃园,脸上挂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