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 多地优化公积金政策
发布时间:2024-09-14 17:34:34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1118次

  9月12日,山东菏泽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9月11日,广东惠州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效期5年。

  近段时间以来,多地着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通过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等方式,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

  降低购房门槛

  当前,越来越多的地方加入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行列,河北雄安新区、山东济宁、菏泽等地于近日相继发布通知,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外,惠州、江苏盐城等地则延长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有效期。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已有广州、成都等约30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此举进一步帮助购房者降低购房门槛。未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有望在更多城市推广落地。

  “各地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相关政策逐渐放开,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者的首付压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部分地区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这让购房者能够更充分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

  今年8月份,广州发布的《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提取首付款不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

  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表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成本较低,而当前各地在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同时,支持购房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切实帮助购房者降低了购房成本。

  多方面优化公积金使用

  在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近期,多地还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等角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

  《通知》提出,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近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盐城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提出,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符合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参与该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在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方面,江西赣州日前宣布,全面取消缴存地限制。9月1日起,全国任何地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赣州购买自住住房时,凡符合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均可在赣州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严跃进表示,未来通过多方面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将住房公积金与其他政策进一步结合,能够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全方位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