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 北京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发布时间:2021-12-28 06:41:21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  点击:6675次

今天,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改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等项目中,每年按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低租金成套住宅为主,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努力让新市民、青年人“住得起、住得稳、住得好”。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其中明确提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通知》是国办发22号文件实施后,落实国有土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专项配套文件,对北京现有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非居住存量用地改建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租房、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租房、存量闲置住房改造转化为保租房几类房型几种筹集方式形成有力补充。

  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各区政府等单位,已建立“房地联动、一地一策”会商机制,突出住房民生属性,将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先行开展上市地块配建试点,成为新增房源的稳定渠道。《通知》正是在先行先试基础上,认真总结集中供地配建工作的经验完善形成。通过集中供地配建方式,今年全市共成交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25宗,配建建筑规模46万平方米、可提供房源约5700套。

  《通知》立足破解首都租赁住房难题:

  一是着力缓解首都超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通知》明确,在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等项目中,每年按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低租金成套住宅为主,努力让新市民、青年人“住得起、住得稳、住得好”,补齐租赁住房结构性短板。

  二是着力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居住品质和人居环境。《通知》明确配建住房与项目其他住房在布局、建筑密度、景观环境、绿化,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建筑材质品质等方面保持基本一致。配建住房原则上采取集中布局,以整栋、整单元为最小建设单位。配建住房实施装配式装修成品交房,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住房实施统一管理。

  三是着力发挥保障房专业平台公司专业优势。坚持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经营,配建住房考虑区域租金水平和建安成本等因素,由市或区保障性住房专业公司回购。《通知》同步制定《配建协议》示范文本,明确竞得企业与回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各环节要求,实现全流程严格监督管理。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十四五”期间,北京将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以破解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为中心,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人口、产业聚集区重点布局,补齐保障性租赁住房短板,全面增加保障房有效供给,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促进职住平衡。同时,加快建立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市场体系形成有效联动,推动实现住有所居、和谐安居、生态宜居的安居梦。(完)